[8] 牟先生将阳明与明道所说的万物一体之意旨,置放在实践中谈,亦即是在致良知的活动中谈,而说为是存有论的,而且是圆教下的存有论,意即是在圣人境界中谈的存有论,而且有康德的智的直觉之意旨。
[17] 参见:牟宗三着《从陆象山到刘蕺山》,页491。故就其能自觉活动而呈现其为如此如此者,则谓之心。
(刘子全书卷六,证学杂解解二十五。是故道德实践中正反两面更为真切而深入,而过恶意识亦更为彻底而穷源,此为内圣之学所应有之文章。第一步由知入意,第二步由心入性。情与才不是两个独立的概念。此所谓在天或本天,即自然而定然义。
心是性之心,则性一人也,超自觉者即由自觉而见,性内在於心而主观化,则天也而亦人也。前说性宗,以下说心宗,性宗心宗虽立名於蕺山,实际上谈的是工夫理论的模型,然而,牟先生的诠释,却逐步走上存有论形上学的模型。人性原则,无疑就是一己血亲内部的亲亲。
就都不是从处境出发来考虑(义,宜也)。而秦汉之际成书的《孝经》,则进一步将儒家孝亲观系统化、神秘化,完成了由血亲伦理向政治建制转型的过程。对基督教而言,最高原则是爱神。其二,墨家认为王公大人是天下器(《墨子.亲士》,必须守法,以身戴行,否则就不是兼王之道,不能兴天下之利。
同时包含情感传递的因素(可以群,可以怨)。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在表述上虽然不如儒家依五伦层层推恩表述明确,但并未否认个体之价值以及个人连於社群的正当性,既注重个人也注重他者和社群的地位,肯定自己的当下肯定他者,避免了爱的衰减效应。儒家内蕴差序爱的推恩(利他),其负面效应,恰是为某些特殊性团体情感置於普遍性群体利益之上的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适宜的温床。以自己为中心,通过他人而形成关系网状结构。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
常规而言一般研究的是利他主义的生成动机和行为果效,将从生物学和进化论角度介入的探讨限定在前者。後世诸多儒家学者和基督教传教士,在论及墨家兼爱时,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孟荀对其下无父无君判断的影响,而不敢对墨学有太多亲近。《墨子.兼爱》载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中。荀子不以孝道着名,仅把孝亲当做一般道德,且认为君重於父。
邓晓芒则主张孔孟儒学在历史学上的价值,正在於能够给当代人提供借鉴,寻求历史发展方向,批评无可厚非。墨学中绝千年,除了自身问题外,孟荀辟杨墨亦是重要原因之一。
《荀子.天论》:墨子有见於齐,无见於畸,有齐而无畸,则政令不施。21、《吕氏春秋.去私》中记载墨家钜子腹朜杀子奉法的案例则给出另一种回应,陈壁生认为此作为墨者大义灭亲/无私的历史确证。
墨家处理群己关系的方法和实践似乎更具备普世性和平等性。杨墨之道不怠,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这在逻辑上是如何证成并自洽的呢?葛瑞汉分析《经上》7:仁,体爱也。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孝在儒家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以仁为体以孝为用的原则在孔孟荀曾的言论中都可见到。荀子这样论断墨子——《荀子.非十二子》:(墨子)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
墨家的兼爱,如何从一己一家的私领域扩展到对邻人对他者的公领域,由血亲关系化外而成的推爱精神如何在亲亲与利他之间保持平衡。4、墨子是强调天志作为社会公义的终极保证的,所以尽管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血缘远近、关系好坏的不同,但在天看来都是自己的臣民,皆天臣
墨家要求爱的施放对象不应仅仅限於自己的父母,还要爱民利众,即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後他人才能报人以爱利吾亲也,由远及近,先施而後求报——爱人若爱其身 , 犹有不孝者乎 ? (《墨子.兼爱上》)。11、孝亲精神,如何看待血亲,孝亲观。
18、大义灭亲,如何看待公私,容隐观。亦即为了一己血亲之利益,可以谋亲属之利而损害他人——在利他上,无法跨越一家的范围,走向家以外的社群。
北京时间2016年2月3日(周三)晚上8:30-10:00,全球未来论坛微信群 ,让我们一起走进前沿思考,一起进行深度交流。人性原则,无疑就是一己血亲内部的亲亲。出版作品有《新生代电影人的预演与预言》、《墨家基督徒的神思冥想》,主编《非儒——该中国墨学登场了》将于16年3月底出版。也就是说,儒家依赖於推恩的仁爱,与墨家诉诸道德律令的兼爱,在爱观的层次上本质不同,甚至很难使用是否符合血亲伦理的标准加以考量,因为血亲伦理本身就是经验推导出来的,不像自由民主博爱乃诉诸抽象立法。
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对墨家而言,则是兼爱/利爱。
邓晓芒认为即便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都有为亲属隐罪的观念,亦不能证明为亲属隐罪或损人利己就是什麽天下公义。葛瑞汉对比孔墨仁爱兼爱的伦理层次,指出兼爱乃是一种道德原则,而非社会平等原则。
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
全球未来论坛第五场线上前沿讲座很荣幸邀请到香港墨教协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饶宗颐国学院博士研究生黄蕉风先生来为我们主讲墨家兼爱观辨析。《墨子》全书未见无私表述,倒是有虽上世至圣必蓄私天下之利欢(《墨子.辞过》)的记载。正所谓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尤在(《大取》),在当下动荡不安,争竞不已的时代,墨家兼爱价值的重光和新诠,或将有贡献於人们对战争伦理与和平主义的思考,同时为呼吁人类更广泛的和解提供一种新的角度。所以腹朜的行私刑恰是行公义,而秦王的特赦恰是破坏公义。
20、《旧约》文本中就包含不少大义灭亲的案例,例如《士师记》11章29节以及《申命记》6章6到10节。葛瑞汉认为与孔子不同的是墨子把兼爱原则放在血缘亲情之上,即不同於孔子以孝悌为本推出仁爱,墨子是以兼爱利他推出孝悌—若使天下兼相爱,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兼爱上》),在逻辑和实践上消解损人利家忠孝两难全的逻辑困难。
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儒墨论战聚焦在义利之辩,即究竟是义者宜也(儒家立场)还是义,利也(墨家立场)。利他主义在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上有不同的定义。
15、针对刘清平的观点,郭齐勇提出反驳,认为儒家伦理并非狭隘的血亲之爱,而是以亲亲为起点而实行外推的普遍之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经典文献或者历代法条判例,既有包含亲亲相隐精神的容隐观,也不乏鼓励大义灭亲的因素(从经典文献,到法条判例,甚至民间的小说传奇,都有激赏大义灭亲的例子—参本条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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